瀚江環保訊:
日前,河北省委辦公廳、省政府辦公廳印發《河北省深入實施
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十條措施》(以下簡稱《十條措施》),深入實施大氣污染綜合治理,著力實現
減污降碳協同效應,推動
綠色低碳發展。
《十條措施》提出,要更加突出精準治污、科學治污、依法治污,確保2021年河北省PM2.5平均濃度下降3%以上,唐山市、邢臺市退出全國重點城市空氣質量排名后十名,全力以赴推動全省空氣質量持續改善。
《十條措施》主要內容包括,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, 2021年全省煤炭消費總量穩中有降。堅決有效降低工業企業污染物排放,鋼鐵、電力等重點行業在產企業全部完成有組織、無組織超低排放改造,推進其他重點行業企業全面超低排放改造,努力實現超凈排放。強化散煤替代和煤質管控,全力做好清潔取暖工程掃尾。加快“公轉鐵”工程建設進度,具有鐵路專用線的大型工礦企業,大宗貨物綠色運輸方式比例達到85%以上。加強柴油貨車排放管控,全面實施機動車國六排放標準,完成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淘汰收尾工作,全面推進重型柴油車加裝尾氣過濾裝置,減少排放量。加強道路揚塵精細化管控,設區城市及縣城建成區機掃率達到100%。強化建筑施工和城市裸露路面揚塵管理,實施降塵量月度通報排名,設區城市、縣(市、區)建成區平均降塵量不高于8噸/平方公里·月。強化臭氧污染協同控制,強化涉VOCs企業精細管控,鼓勵錯時生產、錯季作業。強化秸稈和垃圾露天焚燒管控,建立完善巡查排查制度,確保露天焚燒火情“發生即發現,發現即處置”。加強礦山揚塵深度整治,完成625處責任主體滅失礦山跡地綜合治理,限期停止城市地下采煤作業。
《十條措施》還提出,河北將修訂完善空氣質量考核獎懲辦法,綜合運用通報排名、經濟獎懲、公開約談、區域限批和組織處理等措施,督促各地各部門落實屬地責任和監管責任。